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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二 9月 28日, 2010年 5:40 am
water700
四川39歲男子郭明(化名)多年前外遇偷吃,不小心被妻子發現,雖然兩人最後沒有離婚,但從那個時候開始,妻子就常常懷疑他。郭明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,竟然揮刀自宮。雖然立刻被送醫救治,但他以後將喪失性功能,而且小便時都不能站著。


《天府早報》報導,27日上午11點多,郭明的妻子扶著他走進省醫院急救中心。郭明一隻手捂著下身,表情非常痛苦。醫生趕緊把郭明扶到移動病床上躺下,妻子告訴醫生,丈夫切下了生殖器。泌尿外科醫生獲報趕到,掀開郭明的褲子,發現他的下身正用布包裹著,一直在流血。醫生搖搖頭,立刻安排手術。


下午3點,手術結束,郭明走出手術室,但沒見到妻子,打電話也無人接聽。在病房裡,郭明跟醫生講述了自己的情況。郭明說,和妻子住在成都,有一個女兒。多年前,他外遇偷吃,被妻子發現,雖然兩人沒有因此離婚,但從那時候開始,妻子總是懷疑他。27日上午,夫妻倆發生口角,郭明衝進廚房拿了菜刀切下生殖器。


郭明的主治醫生陳正軍指出,為郭明做的是清創縫合止血,「他這一刀切得非常乾淨,他們連切下的生殖器都沒有帶來,不過帶來也沒有辦法縫上了,因為血管已經縮回去了,連接不上了。」陳正軍說,郭明以後將喪失性功能,而且小便時都不能站著,得像女生一樣蹲著。


省醫院心理醫生肖軍認為,郭明的心理肯定出現了問題。郭明的舉動有兩個可能,一是一時衝動,二是長期矛盾積累的結果。郭明是想解決問題,但方法有很多,他偏偏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。肖軍建議,郭明傷好後找心理醫生看看。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二 9月 28日, 2010年 7:13 am
k.c.
不好意思.別人的網頁我卻在發表繆論.....

太勇敢了......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二 9月 28日, 2010年 9:03 am
water700
HS1P-2010-09-28-20-00.jpg
好奇怪ㄉ雲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二 9月 28日, 2010年 11:03 am
吳宏星
真的要....這麼做嗎?
麥啦~~~~~

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! 勞委嚴辦南亞

發表於 : 週三 9月 29日, 2010年 9:25 am
water700
2895137257.jpg
南亞科技徐姓資深工程師,疑似過勞死,廠方給家屬的說法是,資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,針對這個說法,勞委會調出資料,發現核定責任制的工作職務,沒有製造業,強調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就算,超時工作一定嚴查,半年來北縣勞工局連續3次,對南亞科技開出3張罰單,累積金額18000,但南亞澄清,資深工程師是自我管理,不是責任制。

歌手費玉清:「讓我們~互道一聲晚安~。」

聽晚安曲,催員工下班,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,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,南亞科技,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,超時加班,疑似過勞死。

徐姓工程師父親(2010.09.27):「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,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,你員工停留在公司,是你自己願意。」

依勞委會判定,屬於責任制的行業,有法務人員、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,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,而且責任制不是雇主說了就算。

南亞科技發言人白培霖:「責任制其實是個法律術語,那責任制有很多條件,那這名工程師跟我們公司大部份,絕大部份的資深工程師,還有經理級的,大家都是自我管理自己的上班時間。」

南亞科技澄清,但北縣府在半年來,對南科技連續開罰,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,沒有提供出勤紀錄,和加班費3條,總共罰了1萬8千,只是自我管理不算責任制嗎?勞委會、勞工局打算介入再了解,查證屬實一定嚴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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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制..這是什麼阿..真慘..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五 10月 1日, 2010年 1:27 am
徐少康
什麼叫自我管理?
哪一個試試三天不進公司看看!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五 10月 1日, 2010年 7:32 am
k.c.
徐少康 寫:什麼叫自我管理?
哪一個試試三天不進公司看看!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五 10月 1日, 2010年 7:53 am
water700
徐少康 寫:什麼叫自我管理?
哪一個試試三天不進公司看看!
還有我..cc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五 10月 1日, 2010年 1:16 pm
徐少康
嘻嘻
我也是
到今天,快30天了
真是抱歉,管理得不好~~~~

Re: 這才是真男人 ..

發表於 : 週六 10月 2日, 2010年 2:14 am
訪客
我以前幹過的一個公司分兼職,全職(算時薪),小主管以上(領月薪).算時薪的,每星期最多上班44個鐘頭,超44個鐘,工時以1.5倍計算.而領月薪的,就是所謂的責任制(老闆認定),事情做完為止,沒有任何加班費.我的部門有位小主管,他的工作效率慢的實在可以,但他很識趣.他跟經理說:我知道我做事慢,但請你不要催我,我每天一定完成工作才回家.結果,他每天幾乎都做了10個鐘頭.由於公司給的工作量經常很大.有位領月薪的同仁實在受不了,就去勞工局投訴.勞工局派人來公司調查,認定經理級以上才是責任制,公司必須給經理級以下的領月薪同仁補發最近一年的超時薪水.結果那位慢郎中,居然追補了將近兩萬多加元(約合六十萬台幣).我這時才領悟到,什麼叫做吃虧就是佔便宜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