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虹的國度──愛爾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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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慧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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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虹的國度──愛爾蘭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一 10月 22, 2012 10:04 am

來麻州20多年,愛爾蘭後裔的影響處處可見,尤其是居住在此的愛爾蘭裔的甘乃迪家族,在華府風聲鶴唳60多年,繼Big Dig之後自Quincy Market至North End整個浮出路面的公園Rose Fitzgerald Kennedy Greenway,就是紀念曾任美國總統的J.F.K之母。據維基記載麻州竟有近24%居民是愛爾蘭裔,加上個人對波士頓Celtics隊的溺愛,早就想去這個國家看看。當飛機飛進愛爾蘭上空時,俯瞰這個島國真是無法形容的一片綠意,難怪愛爾蘭的節日St. Patrick Day都以綠色代表。

這個面積約台灣2.3倍的國家,人口只有640萬。沒想到在此開車竟是一大難題,愛爾蘭和英國、日本一樣左線開車。第一次在左邊開車,是一個超恐怖的經驗。尤其當自排車的租金是手排車的三倍時,只好接受雙重挑戰。雖然開車的人不是我,但坐在旁邊指揮該左轉還是右轉的我,挑戰性不下開車的人。當左右轉、快慢車道、開車的優先權全都和你的直覺相反,尤其歐洲人特別喜歡圓環,幾公尺就來個Round-about(我們稱Rotary),讓我們完全不知所措,但其他車可不會因此同情我們而開慢些,於是乎車上就開始了不停的口角,好不容易將車開到旅館,我們就決定將車停放旅館,在都柏林都搭公車吧!

搭公車還真是個愉快的經驗,坐在巴士上層從大玻璃往外看,都柏林的街道好狹窄,又都沒有路肩,每輛車卻都風馳電摯,絕不猶豫,光看他們在這樣千迴百轉的羊腸小道左鑽右拐而毫髮不傷、秩序井然就是一大快事,當然主要是自己不必緊張兮兮的跟上節奏。都柏林是聯合國文教組織的文學城市之一,除了葉慈(William Butler Yeats)之外,在此還誕生了Samuel Beckett、王爾德(Oscar Wilde)、蕭伯納(George Bernard Shaw)、格列佛遊記的作家Jonathan Swift等人。在Trinity College看了凱爾經,這本由Celtic的修道士們以拉丁文圖文並茂親手抄寫出來的部分聖經華麗異常,是愛爾蘭的國寶。愛爾蘭另一寶就是城堡,在都柏林市內就有許多古城堡的遺跡,再來就是Guinness黑啤酒。

參觀了Kilmainham Goal這座在愛爾蘭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監獄,1921年支持(愛爾蘭國民軍)和反對(愛爾蘭共和軍)簽署英愛條約,建立今愛爾蘭共和國的前身──愛爾蘭自由邦,而產生的內戰,造成約4千人喪命,1萬兩千人被捕,最終愛爾蘭共和軍戰敗而愛爾蘭自由邦建立,自由邦就在此監獄裡處決了前四名共和軍囚犯。解說員講解發生在此的故事,一個個悽慘無比,好在最終還有一個小故事讓人稍微精神振奮一點:1922年一個兩歲孩童在監獄裡探望他的父親(後被處決),這位兩歲孩童在三年前重返監獄,現已90歲,是香港的一名牧師;另U2在1982年的專輯A Celebration也在此拍攝MTV。

愛爾蘭是歐洲第三大島,僅次於英國及冰島。早在九千多年前,中石器時代時就有人類移居此島,至歐洲鐵器時代(中古世紀──約3千年前),Celts在此建立殖民地。集數學、天文、地理及占星學為一家的埃及學者托勒密(Claudius Ptolemy)稱愛爾蘭為Louem ia(埃及譯Celtics語),記載在西元100年左右,島上住著有16支種族,雖然他們和羅馬帝國的關係不甚清楚,但在New Grange地卻發現了羅馬時代的錢幣。沒人知道New Grange這個6千多年前(新石器時代)的遺跡當時的用途,但因這石室和初昇的太陽光排成一列,在冬至(每年的12月21或22日)整個石室會充滿太陽光,所以這個比英國的Stonehenge和埃及的Giza金字塔還古老的遺跡,當時的用途很可能和宗教儀式有關。

想想看在石器時代,人類還沒有發明任何金屬工具,只有石頭,木頭,和動物的骨頭,這個石室完全用石頭堆砌而成,內裡有三間房間,每塊石頭的位置對整個石室能否建立成功都有莫大的影響,整個石室的石頭約重20萬噸,一個石頭放錯,就成為廢墟。挖掘出New Grange的考古學家M.J.O’Kelly估計這個石室至少花了石器時代人們30年建成。另在這個遺址還有4-5千年前的地下墳Knowth,最大的墳高12公尺,直徑67公尺,墳內有兩條密道,各自通到不同的埋葬室,其他還有17個較小的墳。這個被聯合國文教組織列為世界遺產的Brú na Bóinne真是值得一看。

既然來了愛爾蘭,當然北愛爾蘭也得跑一趟。從愛爾蘭進入北愛爾蘭,沒有任何路標或歡迎的標示,只感覺路好像稍微寬了點,平坦了點,接著就是發現油價降低許多,柴油比汽油價錢高,不若在愛爾蘭汽油比柴油高出許多。後來才知道原來這裡的價錢都是英鎊,比歐元貴多了。好玩的是,北愛爾蘭的銀行都自行發行紙鈔,所以各家銀行的紙鈔顏色各異,人頭也不同,當然最好用的還是英國女王頭。

北愛爾蘭的巨人堤道(Giant’s Causeway)由約4萬個連扣在一起的玄武岩,大部分的岩石都呈六角形,因火山爆發而造成,1986年被聯合國文教組織列為世界遺產。景觀雖不似想像中碩大無朋,卻也的確令人嘆為觀止。離開北愛爾蘭往南的路上,經過Drumcliff葉慈的墳,碰到一大團美國來的老先生、老太太們,也都是來此一遊,照相了事。

愛爾蘭的風景其美無比,那綠是油油的,每片草地都像高爾夫球場的線條,海岸邊尤其讓人驚嘆,莫赫懸崖(Cliffs of Moher)120-214公尺高的斷崖聳立在大西洋上,只見牛、羊們在懸崖上若無其事的吃草,不見崖下的驚濤駭浪。一路斷續的雨,太陽,讓我們全程都有彩虹陪伴。開車的越開越猛,窄小無路肩的路上,時速竟然是100公里,在美總被開超速的人,無法達到速限,真是一大遺憾。難怪愛爾蘭的警察(Garda)都不出現,反正沒人能超速。怪的是,一路也只看到一起車禍。看了一座座古堡、修道院、廢墟,我想,我對城堡這輩子都免疫了。愛爾蘭的最後一晚,結束於Limrick附近的Bunratty Castle,一邊聽中古世紀的Lords and Ladies演唱愛爾蘭民謠,一邊享受這場中古世紀的晚宴。

愛爾蘭,原來是這樣一個彩虹的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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