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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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慧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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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三 5月 25, 2011 6:28 am

針對江國慶遭到誤判的案件,9位可能涉案軍官,最後遭到特偵組不起訴處分,國防部今天明確表達立場,對這樣的結果很遺憾,但也只能尊重,不過國防部也用「人神共憤」,表達對江國慶案的看法,國防部更呼籲,當年主導辦案的柯仲慶出來面對。

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:「對於江國慶案,相關人員昨天獲得不起訴部分,國防部要表達我們感到非常遺憾,相關人員的獎勵,不管是獎章、獎狀或任何行政獎勵,記功、嘉獎,我們都已經在辦理註銷當中。

也要呼籲柯仲慶等,當年這些參與0912專案人員,江國慶案已經是人神共憤的一件事情,也是國人極度關切的案件,我呼籲當年這些人,你們當年參與偵辦過程,有沒有違法?有沒有不當取供?我想相關人員你們的心裡最清楚。

在這時候,我建議相關人員應該出來,如果做錯,就向社會大眾道歉,如果覺得你們當年是被冤枉的、被誤會的,你們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,向國人做一個說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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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三 5月 25, 2011 6:35 am

台灣的司法如此黑暗,
人民的權利無法被保障,
政府還不反省,想辦法改進。
只會一味的集中精神選舉,
真正想為人民做事的公僕難尋,
因為這些人沒錢出來競選,
民主退步至此,
國父在天之靈看了也不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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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三 5月 25, 2011 7:36 am


tanuk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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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文章 tanuki » 週四 5月 26, 2011 12:09 am

'國防部要表達我們感到非常遺憾,相關人員的獎勵,不管是獎章、獎狀或任何行政獎勵,記功、嘉獎,我們都已經在辦理註銷當中。"

What a joke!! What about these 9 so-called officers' pension and retirement benefits that were paid by the tax payers in Taiwan.
I am sick to my stomach.
最後由 tanuki 於 週四 5月 26, 2011 12:46 am 編輯,總共編輯了 1 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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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國慶案 軍事法院裁定再審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四 5月 26, 2011 12:37 am

看看輿論對這案子會有什麼影響?台灣的司法還有救嗎?

針對空軍司令部女童遭性侵案,北檢認定江國慶遭到錯殺,並且起訴前士兵許榮洲。國防部軍法司司長周志仁今天(26日)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答詢時說,北部軍事法院今天早上也已經裁定開始再審,最快下週一(30日)就會正式進入程序。

  針對江國慶案,國防部軍法司司長周志仁26日在立法院外交國防部答詢時說,北部軍事法院今年2月10日收到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再審聲請後,認為聲請有理由,26日早上裁定開始再審程序,江國慶的母親也委託律師申請閱卷。周志仁說:『(原音)我剛剛來的路上收到簡訊,北部軍事法院已經把江國慶案件再審開啟的裁定已經裁定了,按照法律的規定,要3天後確定,所以說,這案子在下禮拜一(30日),案件就會確定。按照「軍事審判法」的規定,應該會在31日立刻簽主法庭』

  立委輪番質疑,一條生命無辜斷送,實在令人難以接受。國防部參謀本部陸軍副參謀長李翔宙答詢時表示,將全面檢討行政作為和相關措施,給社會一個交代。李翔宙說:『(原音)對這件案子,我們除了司法訴訟歸司法部門之外,另外我們就所有行政作為、行政措施,我們全面檢討,除了兼顧社會觀感、被害者家屬,同時我們就過去所有這些行政疏失,或者我們整體作為上,我們做全面檢討,我們一定會給社會一個交代。』

  周志仁則表示,對於江國慶遭到錯殺感到很難過,但也說尊重北檢不起訴反情報隊員的處分。周志仁強調,江國慶案發生於1996年,但軍法單位已經在1999年改制,目前軍法採取地區制,訴訟程序跟司法一樣,類似江國慶的冤案不會再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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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國慶叔叔:應拿陳肇敏等九軍官財產來賠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四 5月 26, 2011 10:07 pm

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昨在電視談話性節目痛斥,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九名軍官都是「共同殺人犯」,而且陳肇敏到現在還不承認錯誤,還認為這個案子破得漂亮,根本已經沒有心肝,「江國慶一條命,換來他們的升官」,這不是追回獎章就能算了。

江支昌認為,國賠是花國人的錢,應該拿陳肇敏等九名軍官的財產來賠才對;他還說,甚麼是追訴期已過?根本是包庇、官官相護,「這是謀殺」,國家應該還他們一個清白,最起碼給他們判刑。

江支昌昨天上電視談話性節目,對著死去的哥哥說︰「你奔走了十三、四年,終於有了眉目!」又對枉死的江國慶說︰「火化那天,你的眼睛仍睜得圓圓,很不甘心,平反後會和家人去給你上香。」江支昌也希望政府還給江國慶清白後,讓他進忠烈祠。

江支昌指出,當時有許多對江國慶有利的證詞,軍方都不採納,連江國慶在長官要求下向陳肇敏下跪,表達沒殺人,卻變成認罪,所寫的自白書都是檢察官先撰寫好,叫江國慶抄寫。

江支昌回憶,每次面會江國慶都不敢說甚麼,只能哭,因為不僅有人監視,也被警告「亂說話會被打」,直至他哥哥最後一次前往面會時,竟被告知已槍斃,這是甚麼國家?槍斃前最起碼也要讓家屬見上最後一面!

江支昌無奈地說,這次若非社會大眾幫忙,怎有可能平反?現在只要求趕緊判決無罪,讓家人影印公文貼在門口,恢復江家名譽。

特偵組遭批 四說明澄清

江國慶冤死案雖偵結,但江父口中的狗官都沒事,讓外界難以接受,特偵組昨特別做出四點說明,強調專案小組已對相關法條縝密研究,以科學鑑定還原真相,不能因時效消滅而草率起訴陳肇敏等人,否則會是下一個江國慶冤案翻版。

檢方可依「濫權追訴致死罪」起訴陳肇敏等人?特偵組回應,該罪是針對江案中的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法官,陳肇敏資格不符,而陳等人涉及的凌虐人犯刑責,舊刑法追訴期是十年,非適用新刑法二十年追訴期,追訴時效已消滅,非檢察官故意不追訴。

檢方不追究殺人罪?特偵組說,本案查無被告有殺人故意與犯行,不能未憑證據就依殺人罪起訴。

許榮洲被起訴,是另一個倒楣鬼?特偵組表示,專案小組採科學辦案,還請相關單位重新鑑定,讓證據攤在眼前,許絕非倒楣鬼。

許榮洲未被求處死刑,有隱情?特偵組表示,許榮洲手法兇殘,不過承辦檢察官考量被告智商僅六十九,心智年齡約九到十二歲間,加上他在江國慶未判刑前就坦承犯案,認定良心未泯,沒有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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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:遺憾、人神共憤

文章 tanuki » 週五 5月 27, 2011 12:22 am

陳肇敏is totally guilty. As a general, he should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, even he had nothing to do with the cas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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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江國慶冤死案〉下令刑求者免負責 呂秀蓮︰悖離天理國法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六 5月 28, 2011 12:02 am

江國慶冤死案,違法取供的前空軍司令陳肇敏等9名軍官不起訴,國民黨立委鍾紹和認為陳肇敏當時具備軍事檢察、審判雙重身分,可適用刑法「濫權追訴致死罪」,「具有絕對的法律依據!」

特偵組與軍方持相反意見

對此,特偵組檢察官、法界人士、國防部官員昨天都認為,陳肇敏當時是「軍事長官」,雖然依法可以「指揮」軍事檢察官,但並不具有「軍事檢察官」身分,很難適用該罪。

外界近日頻頻呼籲檢方,應依「濫權追訴致死罪」起訴陳肇敏等9人,特偵組認為,此罪是針對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法官,陳肇敏資格不符。鍾紹和昨天說,根據當年軍事審判法規定,當時擔任空軍司令的陳肇敏具有「初級軍事審判機關」的「軍事長官」身分,亦即具有「軍事檢察指揮權」身分。

但研究軍事審判法的律師李漢中博士及多名法官都指出,依法論法,「軍事長官」與「軍事檢察官」不能畫上等號,即使不符社會期待,但法律的規定就是如此。

特偵組表示,檢方雖認定反情報隊違法取供,但無法證明陳肇敏有教唆或參與等犯意聯絡,因而以證據不足為由將陳肇敏不予起訴;至於反情報隊成員則是被認定有犯罪,但追訴時效消滅。

特偵組說,目前陳肇敏等9軍官不起訴的結果,已依法送高檢署「再議」,且昨天還有立委邱毅控告9軍官涉及殺人罪,已由高檢署及台北地檢署分別受理調查。

江母︰9人不能逍遙法外

而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親赴新北市永和區,探望江國慶母親王彩蓮,江母表示不能接受這9人因超過法律追訴期而逍遙法外。呂秀蓮說,下令刑求的人不用負責,悖離天理國法,她也對民進黨執政時,未能即時處理向江母表達歉意。

呂秀蓮也提醒馬英九總統,過去老國民黨時代,類似江案的冤案、錯案、假案不勝枚舉,江案只是冰山一角。針對陳肇敏,江母說,若陳不承認有錯,她不會見他,「因為沒誠意呀,不認錯來做什麼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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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補償法三讀 江案可獲賠近億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二 6月 14, 2011 5:11 am

立法院院會今天(13日)三讀通過將「冤獄賠償法」更名為「刑事補償法」,且補償金額由每天新台幣1千到3千元,提高為每天折算5千元,並且取消補償金最高3千萬元上限,以遭到錯殺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來說,江家大約可獲得將近新台幣1億元補償。


  立法院院會13日三讀通過將「冤獄賠償法」更名為「刑事補償法」,三讀的條文也將目前死刑執行補償金,從每日新台幣1,000元到3,000元,提高到5,000元折算一日,並取消最高3,000萬補償金的限制。而遭到錯殺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也適用三讀後的規定。

 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說:『(原音)修這個法並不是為了江國慶個人修這個法,而是將來我們希望能透過這個修法,所有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,能夠非常審慎、嚴謹地執行勤務。』

  江國慶是在1997年、21歲時遭到槍決,依照當年民眾平均餘命76歲計算,江家依法約可獲得將近新台幣1億多元的補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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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來的正義 江國慶案判無罪確定 軍方刑求逼供錯殺 判決書:惜哉 冤賠9282萬 恐創史上紀錄 江母慟拿判決書 牌位前上香

文章 杜慧芬 » 週二 9月 13, 2011 9:07 am

真的是遲來的正義!十五年前江國慶,因為軍方刑求逼供,成了姦殺女童的凶手,遭到判死刑錯殺,今天軍事法院作出無罪確定的判決,軍方不得再上訴,依照剛通過的刑事補償法,江家人將可獲得九千多萬的冤獄賠償金,不過江國慶的母親仍然希望 當時曾經偵辦此案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 能夠親自來道歉!

十五年前五歲女童姦殺命案,江國慶遭軍方刑求逼供,要求承認自己是殺人凶手,最後被判處死刑,經過再審,軍事法院改判,作出無罪判決,也確定一切都是冤枉的。

江媽媽總算等到遲來正義,空軍指揮部政戰主任,和軍事審判處副處長拿著判決,來到江國慶遺照面前上香致意,向江媽媽說明賠償明細。

江媽媽眼鏡脫了又戴,耳朵重聽得貼近才能聽清楚,才知道,兒子遭羈押314天,每天可賠償3千到5千,也就是最少94萬,最多?萬元,另外死刑慰撫部分,當時男性平均壽命為71歲,將國慶執行死刑是21歲,大約少活50年,50年成上365天再乘上1天5千賠償金,兩者加起來,超過9千2百多萬。

天價國賠換一條人命,江媽媽不接受,無奈無法再說什麼,只希望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能夠認錯,而不是寄一張替將國慶超度的信件,因為這樣的行為,對江媽媽來說更是重大打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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